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金谷—重庆机电物流项目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Ⅰ期募集资金17800万元,Ⅱ期于2012年2月21成立,募集资金7200万元;因重庆顺禧实业有限公司提前支付项目资产收益权的预期收益,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2月26日提前终止。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重庆机电物流项目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信托资金总额:25,000万元人民币。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12月27日。
4、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可于18个月后提前终止)。
5、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纸坊支行
账 号:11001069800059654321
二、信托资金运用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资金运用方式为投资重庆顺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机电物流”项目之资产收益权。
2.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分配信托利益金额
本信托计划收益主要是项目资产收益。截至2013年12月26日,项目资产收益共计89,359,0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125,579.07元,信托支出共计17,944,670.80元,其中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17,351,055.56 元,银行保管费495,744.44元,其他费用97,870.80元(包括公证费600.00元,银行管理费2,360.80元,评估服务费40,000.00元,印刷费4,910.00元,律师费50,000.00元)。向投资人分配的信托收益共计60,882,158.43元,剩余部分为浮动信托报酬。
3.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可供分配的信托利益金额共计310,882,158.43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250,000,000.00元,信托收益60,882,158.43元。
四、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的终止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成立届满18个月后,重庆顺禧可提前支付项目资产收益权的预期收益,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2月26日提前终止。
2.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进行清算,并于本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清算报告。
五、声明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披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清算报告所列的有关事项解除其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本信托项目经理刘晨光。
Tel:010-88088476
Fax:010-88088487
E-mail: liuchenguang@cindamc.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