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金谷•海航机场集团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第二期A类信托单位。本信托第二期A类信托单位于2012年12月28日成立,并于2013年12月28日终止。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海航机场集团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2、第二期A类信托单位规模:人民币20,880万元
3、第二期A类信托单位信托期限:12个月
4、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营业部
账 号:3921 0188 0003 37409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100,000万元,向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00,000万元并持有其100,000万股股权。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资金已专项用于支付美兰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国际航站楼、2号员工宿舍楼、航站楼西指廊和飞行区站坪的工程款。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于本信托计划到期时受让本信托计划持有的机场集团股权。金谷信托根据海航集团股权收购情况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2、信托项目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分配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28日,收回信托资金本金208,800,000.00元,信托收益共计28,579,500.00 元,信托支出共计6,986,100.00元,其中:支付信托报酬2,540,400.00元,支付银行保管费846,800.00元,支付顾问费3,598,900.00元。受益人收益19,053,000.00 元。
四、信托单位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单位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第二期A类信托单位于2013年12月28日因该类信托单位期限届满终止。
2、信托单位的清算
受托人根据清算结果编制清算报告并将本信托清算报告按信托合同约定送达委托人及受益人。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托经理雷小蓉。
Tel:010-88087221
Fax:010-88086825
E-mail:leixiaorong@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