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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美好易居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管理报告 2013年第四度信息披露
更新时间:2014年01月23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发起成立了“江苏信托•泰州美好易居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根据信托文件定期信息披露的约定,现将本信托计划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信托计划概况

  1、信托计划规模及期限

  本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A类信托单位金额3000万元,期限为18个月,B类信托单位金额7000万元,期限24个月,C类信托单位金额1亿元,期限30个月。信托资金用于向江苏美好置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美好置地)发放贷款,按合同约定,贷款时间期满十二个月后,江苏美好置地可以选择提前归还信托贷款本息。

  2、信托计划专用账户情况

  信托计划资金保管账户:是指江苏信托在招商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银行账户。

  户名: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南京南昌路支行

  账号: 025900009710818

  3、信托计划目的

  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信托单位并加入信托计划,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信托资金,以A类信托单位项下的信托资金向江苏美好置地发放A笔信托贷款,以B类信托单位项下的信托资金向江苏美好置地发放B笔信托贷款,并以C类信托单位项下的信托资金向江苏美好置地发放C笔信托贷款,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将通过江苏美好置地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形式以获取信托收益。

  二、信托计划贷款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在招商银行南京南昌路支行单独开立了信托资金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和适时性的原则,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信托项目管理、信托资金管理和稽核监管部门及相应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我司于2012年12月24日,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全部信托贷款资金已按《贷款合同》约定付给江苏美好置地,用于其位于江苏省泰州市的美好易居城项目开发建设。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信托贷款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

  三、信托风险控制

  信托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约定,与江苏美好置地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泰州国用(2012)第1202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江苏信托已经取得他项权证;同时江苏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程汉彬和华民学分别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与受托人签署了《保证合同》。

  四、江苏信托管理项目进展情况

  本季度江苏美好置地美好易居城实现销售收入2.3亿元,美好上郡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合计销售收入3.3亿元,销售情况良好。美好上郡大平层即将销售。

  江苏美好置地项目建设进度正常,美好上郡16#楼室内粉刷、17#楼完成主体验收;美好易居城香榭别墅1层排架搭设,C5、B42层板面混凝土浇筑完成,洋房2层楼面混凝土施工完成,A3、A4、A5,3层楼面混凝土施工完成。

  五、信托财产收益及分配状况

  本报告期分配第四季度信托贷款利息¥4,239,083.33元,支付财务顾问费¥12,216,152.78元,合计¥16,455,236.11元。

  六、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苏美好置地总资产31亿元,所有者权益16亿元,负债15亿元,资产负债率46.75%,其中长期借款6亿元,总长期负债额度没有新增。负债中预收账款约9亿元,占总负债比例为60%。江苏美好置地财务情况正常。本信托计划所涉及项目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影响本信托事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

  七、其它

  1、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3、江苏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计划财产,将继续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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