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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道路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01月26日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市武清区道路改造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公告
一、《天津市武清区道路改造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1月24日进行中期分配收益。 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责任,信托资金购买向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购买天津市武清区道路改造项目收益权。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按照《收益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北方信托支付收益权实现价款16,729,166.67元。 三、北方信托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本次信托计划可分配信托收益(含税)为人民币15,354,302.21元(含募集期利息)。信托期限24个月内,投资起点为100万元的,税前预计年收益率8.5%;投资起点为200万元的,税前预计年收益率9.3%;投资起点为300万元的,税前预计年收益率10.5%。信托成立第25个月至成立满27个月,投资起点为100万元的,税前预计年收益率9.0%;投资起点为200万元的,税前预计年收益率9.8%;投资起点为300万元的,税前预计年收益率11.0%。 五、本信托计划中期分配,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归属受益人所有。 六、北方信托将于收到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支付收益权实现价款的7个工作日内将信托收益划入信托合同中约定账户,请受益人及时查询,确认到账情况。 七、本信托计划分配情况可登陆北方信托网站(http://www.nitic.cn)查询或直接向北方信托咨询。(咨询电话:400-020-1808800-818-1808)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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