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2013年12月28日)
尊敬的受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发行的“金谷•龙源Ⅱ号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2年9月28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2月28日期间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 本信托计划概况
信托计划名称:金谷•龙源Ⅱ号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9月28日
信托规模:人民币102,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可提前半年还款),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4年9月28日止。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存续期每满【3】个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收益。
第一期核算日: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3】个月之日。最后一个核算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日。
第二期核算日:自受托人宣布第二期信托计划资金加入信托计划之日起【3】个月之日,最后一个核算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日。
二、 企业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企业实现资产总计11,192,936,377.25元,资产负债合计5,014,279,088.87元,实现营业收入6,045,959,843.23元,净利润1,327,362,429.72元。截止本管理期期末,企业的原煤生产、销售情况良好,各个工区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三、 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方式为信托计划成立后的信托期限内每自然季度末月28日进行信托利益分配,最后一个信托利益分配日为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在本报告期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7,037,222.22元。
四、 受托人后续尽职管理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五、 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一) 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 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 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损害委托人/受益人之利益的情况:无
(四) 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其他事项:无
六、 其他事项
无
七、 结论
截止目前,本信托计划运行稳定。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肖凯征
电话:13934112545
传真:010-88088276
E-mail:x_kz2012@163.com
客服电话:010-8808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