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公司作为您的理财机构。
山东信托•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3年2月1日成立。信托计划成立规模为人民币9977万元,期限2年。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
按照《山东信托•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十七条(三)约定,受托人于第12个信托月度届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配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的每份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1元×该份信托单位适用的预期年收益率。信托单位适用的预期年收益率具体见下表:
信托单位分类标准(份数) |
预期年收益率 | |
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份数 |
100万份(含)以上不满300万份(不含) |
【9.5】% |
300万份(含)以上 |
【10.5】% |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信托计划成立的,认购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于信托计划成立日归入信托财产”。本次分配信托单位项目下信托利益共计10238650.00元。信托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6685 9301 0000 60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本次信托利益分配日确定为2014年2月8日。现信托利益已分配完毕,至此我公司完成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动、处分工作。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