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星1号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套利星1号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工作已经结束,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2月20日成立,信托期限为1年。
本信托计划由浙江泰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资金保管人,保管人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已存入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9915010123500010768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受托人指派吴江、党良骥担任本信托计划的专职项目经理,联系电话029-87390763。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