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金色搏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3年3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15000万元,信托期限1年。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资金用于受让石家庄金色搏宝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搏宝工贸”)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期间,金色搏宝工贸按期支付回购溢价款,到期一次支付回购本金。
二、信托项目担保情况
㈠金色搏宝工贸以相应的资产(20万吨煤炭)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已经签署;
㈡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㈢回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沈英民、李素银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㈠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支付给了融资人金色搏宝工贸;
㈡本季度,信托财产专户足额收到金色搏宝工贸支付的回购溢价款5,750,000.00元;
㈢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保管费、监管手续费、专项服务费、信托报酬等各项信托费用2,134,910.98元;
㈣本季度未分配信托收益,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在信托计划终止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并返还信托财产。
四、信托项目近况
金色搏宝工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
五、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