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托·信元收益权第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3月13日到期,现就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分配暨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概况
本信托计划首期信托单位成立于2012年9月13日,第一批次申购信托单位于2012年10月19日成立,第二批次申购信托单位于2012年11月6日成立,第三批次申购信托单位于2012年12月5日成立。信托总规模99790万元,信托期限至2014年3月13日。本信托在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信托专户,账号为:75520188000628265。
二、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的概况
受托人于各期信托单位成立日按本信托计划的约定将信托资金人民币99790万元用于向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应收款收益权转让价款。
三、信托财产分配方案
首期信托单位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期间为2012年9月13日至2014年3月13日,第一批次申购信托单位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期间为2012年10月19日至2014年3月13日,第二批次申购信托单位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期间为2012年11月6日至2014年3月13日,第三批次申购信托单位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期间为2012年12月5日至2014年3月13日,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相符,本信托计划认购期利息按0.35%/年的年利率计算(活期利率一年按360天计),不计清算期利息。
本次分配的信托利益:首期信托单位共计分配信托利益 350,498,966.37元,该期信托单位存续天数546天;第一批次申购信托单位共计分配信托利益322,117,532.75元,该期信托单位存续天数510天;第二批次申购信托单位共计分配信托利益209,559,257.32元,该期信托单位存续天数492天;第三批次申购信托单位共计分配信托利益209,235,496.96元,该期信托单位存续天数463天。
四、分配时间
受托人于2014年3月 日按本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预先指定的信托财产分配银行账户以货币资金形式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