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恒大济南高铁新区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信托-恒大济南高铁新区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三期已于2014年3月14日满足全部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第三期成立。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4年3月12日止,在此期间38委托人认购了本信托计划项下第三期信托单位4.9亿份,共募集信托资金4.9亿元。信托利益计算日为2014年6月20日、2014年12月20日、2015年6月20日及信托单位终止日(2015年12月30日),预期信托利益将于信托利益计算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分配。
按照《山东信托-恒大济南高铁新区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三期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已于2014年3月14日全部用于认缴北京东富恒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优先级LP份额。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