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名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中金蓝海中华成长品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三、信托期限:60个月
四、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以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为投资者谋取信托利益。
五、受益人预期收益:
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不设置预期收益率。
六、资金认购要求: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币种为人民币,其中自然人委托人最低认购100万份信托单位,机构委托人最低认购100万份信托单位,并以10万份信托单位的整数倍递增,每份信托单位的认购价格为1元。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委托人不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七、保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八、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
账号:1202027729900199257
九、推介期:
60天(2014年03月15日至2014年04月30日)。推介期内,如信托计划资金规模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则受托人可宣布推介期提前届满。
十、认购咨询电话:
信托业务部:85353500
十一、咨询服务顾问:
深圳市中金蓝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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