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金谷-中森通浩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2012年7月10日成立,并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4年1月10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名称:金谷-中森通浩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10000万元人民币
3、信托成立日:2012年7月10日
4、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成立满12个月可提前结束)
5、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信托资金用途:向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用于徐州中森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及补充流动资金
7、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3211 5010 0100 0903 57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计划资金共计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向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2、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分配情况
截止2014年1月10日,实现信托收入共计19,310,775.85元,其中包括贷款利息收入19,289,405.51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1,370.34元。发生信托支出共计3,989,100.66 元,其中受托人信托报酬3,811,108.70元,保管费150,410.96 元,其他费用27,581.00元。
本信托计划可供分配的信托利益金额共计115,321,675.19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100,000,000.00元,信托收益15,321,675.19元。
四、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4年1月10日终止。
2、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受益人。
五、声明
受益人自收到信托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清算报告所列的有关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金谷信托。
联系人:成奇勐
Tel:010-88088481
Fax:010-88088487
E-mail:chengqimeng@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