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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控人民币投资基金I期(中昂项目)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2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金谷•光控人民币投资基金I期(中昂项目)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本信托于2012年10月28日成立,其中A类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9月26日终止;B类信托计划于2014年3月3日终止。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光控人民币投资基金I期(中昂项目)信托计划

2、信托单位规模:信托计划规模1,000,000万元人民币;首期人民币55,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计划25,000万元;B类信托计划30,000万元

3、信托单位信托期限:A类信托计划12个月,满6个月可以提前结束;B类信托计划18个月,满6个月可以提前结束

4、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

账 号:75060188000127648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预计募集信托资金100亿元,首期5.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入到北京光控安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光控安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为承诺出资制,分批分期开放式募集信托子计划,中昂项目为本信托计划I期。

2、信托项目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信托费用

本信托计划支付华创证券的发行费用11,000,000.00元,支付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保管费476,742.78元,支付受托人法律服务费用20,000.00元。支付受托人报酬共计10,215,916.67元。

3、信托利益

本信托计划累计分配收益73,832,175.03元。其中截止2013年9月26日,本信托计划累计分配A类信托单位信托收益共计25,637,950元。A类信托本金2.5亿元,于本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终止日随信托收益一并分配。截止2014年3月3日,B类信托单位信托收益共计47,114,850.03元。B类信托本金3亿元,于本信托计划B类信托单位终止日随信托收益一并分配。信托专户剩余资金作为受托人的浮动信托报酬。

四、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单位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A类信托单位于2013年9月26日提前终止。

本信托计划B类信托单位于2014年3月3日提前终止。

2、信托单位的清算

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各类信托单位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做出处理该类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和向受益人披露。

五、声明

受益人在10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对清算报告提出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托经理刘腾。

Tel:010-88088942

Fax:010-88086825

E-mail:liuteng@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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