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恒硕5号(海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鉴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信托•恒硕5号(海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3年10月31日满足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本信托计划一期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信托资金保管银行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路支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