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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新盛.七彩房地产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4年1季度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26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长城新盛.七彩房地产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2月20日(一期)和2014年1月20日(二期)分两期依法宣告成立。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601603433
    二、项目运行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截止至目前,信托资金使用方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三、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金额为10,000万元,其中A1类1,100万元,A2类2,120万元,A3类6,780万元。
  2.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根据信托计划的有关合同,受托人实际运用信托资金10,000万元,用于受托人名下“七彩·时代广场”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
  3.本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期内,信托账户尚未支付信托报酬、保管费和律师费。
  四、期间信托财产收益及分配情况
   截止至2014年3月20日,本期共计收到信托财产收益2,664,624.66元。
    截止至2014年3月20日,根据相关协议,本期尚未向委托人分配信托财产收益。
  五、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六、 其它事项说明
  长城新盛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到长城新盛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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