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湖南湘潭县建投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息披露报告
(第四期)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中泰·湖南湘潭县建投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简称“本计划”),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很荣幸作为受托人为您提供服务。现就
本计划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3月5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信息
信托计划名称:中泰·湖南湘潭县建投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规模:30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各期均为24个月,一期2013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5日;二期
2013年3月14至2015年3月13日;三期2013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19日
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6170100100124752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淮海支行
托管行:兴业银行上海淮海支行
信托目的及信托资金投向:
本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湘潭县财政局3.809亿元
的应收账款,湘潭建投所获资金用于湘潭天易示范区的武广客运专线株洲站湘潭公
路连接线项目建设
信托经理:宋卓
运营经理:周怡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截至2014年2月28日,本计划运行情况如下:
信托计划资产总额:300,034,264.70元 信托资金收入:15,266,539.34元
信托资金支出:15,232,274.64元
报告期分配收益: 无
按合同约定,本公司已于2014年3月6日完成第一期信托收益分配,请您核实
资金到帐情况。
三、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本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湘潭县财政局3.809亿
元的应收账款,湘潭建投所获资金用于湘潭天易示范区的武广客运专线株洲站湘
潭公路连接线项目建设。
四、信托计划风险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本计划投资运作符合信托计划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2、信托文件中约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1)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名下 221769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
押担保。(2)湘潭建投将其对湘潭县财政局 3.809 亿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3)
湘潭高新发展集团(债券发行主体级别为 AA-,债券级别为 AA)为湘潭建投在《应
收账款转让协议》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连带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 2013 年 11 月未经审计的财报,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99.25
亿元,资产负债率 48.27%,企业运行正常。
五、其他事项
本计划成立至今,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形,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
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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