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信泽7号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约定,截至2014年4月3日,该信托计划募集规模为2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信托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该信托计划已满足信托计划成立条件。 本期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于2014年4月3日全部划入潍坊东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 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为招商银行济南分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