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公司作为您的理财机构。
山东信托•汇洋食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3年4月3日成立。信托计划成立规模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1年。根据信托文件规定,借款人于2014年4月3日前支付本息总计60234000.00元。
按照《山东信托•汇洋食品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受托人于信托计划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信托利益,按照“1元×(1+每份信托单位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Pide;365)”的数额分配每份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信托单位适用的预期年收益率为7.0%/年。
本次分配信托单位项目下信托利益共计64200000.00元。
信托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5319000010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
收款单位名称:招商银行-山东省国际信托赎回款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10053120439132010
款项用途:支付信托利益
本次信托利益分配日确定为2014年4月3日。现信托利益已分配完毕,至此我公司完成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动、处分工作。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