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西部信托·蔚蓝春城商业房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15000万元。现根据本次发行推介情况,该信托计划的发行推介工作已于2014年4月11日提前结束,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该信托计划期限为20个月,自2014年4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止。该信托计划于2014年4月11日正式成立。
该信托计划由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作为资金保管人,保管人不承担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已存入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户 名: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7251110186800010919
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受托人指派王瀑霖、徐继兰担任本信托计划的专职项目经理,联系电话:029-87396590、029-87396591。
特此公告。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