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金谷•盐城联合仓库政策性保障住房项目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本信托2012年4月10日成立,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4年4月10日期限届满终止。作为该信托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名称:金谷•盐城联合仓库政策性保障住房项目信托贷款 集合资金信托
2、信托规模:17000万元人民币
3、信托成立日:2012年4月10日
4、信托期限:本信托期限为24个月(满18个月可提前结束)
5、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信托资金用途:用于盐城市保障性住房联合仓库安置房项目后期开发建设。
7、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三香路支行
账 号:0109 0001 7110 739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用于盐城市联合仓库政策性保障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
2、信托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
2、分配金额
截止2014年4月10日,信托收入共计46,565,310.86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46,537,5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7,810.86元。信托支出共计8,749,503.00元,其中信托报酬6,205,000.00元,保管费2,413,055.56元,其他费用131,447.44元.向投资人分配的信托收益共计35,898,763.90元。
本信托分配信托利益金额共计205,898,763.90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170,000,000.00元,信托收益35,898,763.90 元。
四、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的终止
本信托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4年4月10日期限届满终止。
2、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规定,本信托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受益人。信托账户剩余资金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作为浮动信托报酬分配给受托人。
五、声明
自信托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清算报告所列的有关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金谷信托。
联系人:谷晓梅
Tel:010-88088967
Fax:010-88088487
E-mail:guxiaomei@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