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山东信托·远投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山东信托·远投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未达到12000万元,未能满足信托文件中约定的信托计划成立条件,信托计划不予成立。 我公司将于推介期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交付的认购资金连同交付日至退还日期间所取得的全部活期利息,一并退还给委托人。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