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设立的“金谷•光控联想人民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于2012年7月19日成立,信托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信托资金已按照约定全部用于向光控联想人民币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为北京光控安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出资,并成为基金有限合伙人。
根据《金谷•光控联想人民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编号:金谷信(2012)第88号,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受托人可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鉴于2014年4月29日基金已将本信托计划投资本金及收益分配至信托财产专户,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宣布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终止日为2014年4月29日。根据《信托合同》第十五条2.1款之约定,“最后一个结算期为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前一个信托利益分配日(不含该日)至本信托计划终止日(不含该日)的期间”,最后一期结算期为2014年1月20日(不含该日)至2014年4月29日(不含该日),共计98天。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jingutrust.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刘腾(Tel:010-88088956)
客服电话:010-88086686
特此公告。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