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规模:不超过3亿元;
二、信托期限:24个月;
三、推 介 期:即日起至2014年5月19日(受托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推介期);
四、认购金额要求:100万元起,以10万的整数倍增加(300万元以下的名额不超过【50】个;时间优先、额满即止);
五、预期收益率:9.15%/年;
六、收益分配: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配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当期利息;
七、资金用途:用于向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已公开发债,发债主体评级AA)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八、增信措施:由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公开发债,发债主体评级AA)对借款人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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