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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湖东湖三带种植区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09日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市东丽湖东湖三带种植区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公告
一、《天津市东丽湖东湖三带种植区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5月7日信托期满,到期终止。 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责任,信托资金购买东丽湖东湖三带种植区绿化种植工程收益权。上述信托资金已实现退出,共计83,697,400.00元于信托计划到期划入信托专户。 三、北方信托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审计,扣除相关费用,本信托计划可分配信托本金及收益(含税)为人民币83,534,439.85元。资金起点为100万元的合同税前年收益率为8.4%。资金起点为200万元的合同税前年收益率为9.3%,资金起点为300万元的合同税前年收益率9.8% 五、本信托计划终止,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归属受益人所有。 六、北方信托将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划入信托合同中约定账户,请受益人及时查询,确认到账情况。 七、本信托计划终止及分配情况可登陆北方信托网站(http://www.nitic.cn)查询或直接向北方信托咨询。(咨询电话:400-020-1808800-818-1808)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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