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金谷•华盛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10月26日成立,募集资金30000万元,并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于2014年4月26日届满18个月时提前终止。作为该信托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 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名称:金谷•华盛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规模:人民币300,000,000.00元
3、 信托期限: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18个月后,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4、 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 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称: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100 1520 3130 5922 009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
二、 信托资金的运用与管理简况
1、 信托资金的运用
信托资金已按照相关信托文件约定用于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其中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已用于完成华之杰塑料建材有限公司的产能扩充;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已用于完成对德清中远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与中远汽车广场的项目建设。
2、 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规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 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 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2、 分配情况
截止2014年4月26日,本信托计划利息收入共计68,792,462.98元,信托支出共计17,985,279.57元(其中:受托人报酬共计12,774,605.99元,保管费共计455,833.34元,其他费用共计193,466.64元,剩余部分作为浮动信托报酬支付给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金额共计50,807,183.41元(其中:已分配的受益人收益为33,902,416.67元,本次分配的受益人收益为16,904,766.74元)。
本信托可供分配的信托利益金额共计350,807,183.41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300,000,000.00元,信托收益50,807,183.41元。
四、 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的终止
本信托于2014年4月26日终止,符合信托文件终止的条件。
2、 信托的清算
依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终止且清算程序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编制信托清算报告,并于网站公告。
五、 声明
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披露之日起10天内,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本信托清算报告所列的有关事项解除其责任。
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金谷信托。
联系人:王宇
Tel:010-88088236
Fax:010-88086002
E-mail:wangyu3@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