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金谷•光控联想人民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7月19日成立,于2014年4月29日终止。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名称:金谷•光控联想人民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3、信托期限:24个月(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可提前终止)
4、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36510188000575183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用于向北京光控安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出资,并成为有限合伙人。基金通过股权投资、银行委托贷款等方式投向联想控股旗下高成长性产业。
2、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信托分配
截止2014年4月29日,信托收入共计226,201,465.80元,其中投资收益225,819,443.67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82,022.13元。信托费用共计17,608,443.78元,其中信托报酬14,000,000.00元,保管费3,577,777.78元,其他费用30,666.00元。向受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共计207,583,030.32元。剩余部分作为浮动信托报酬支付给受托人。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金额共计1,207,583,030.32元,其中信托资金本金1,000,000,000.00元,信托收益207,583,030.32元。
四、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4月29日提前终止。
2、信托计划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应在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向受益人披露。
五、声明
受益人自收到清算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刘腾。
Tel:010-88088956
Fax:010-88088487
E-mail:zhangkaiyin@cinda.com.cn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