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3年10月30日,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澳•长盈37号山西运城广生堂项目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宣告成立。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1 0101 8680 0018 635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3年1月30日至2014年4月29日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信托资金19,000万元。
2.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根据信托计划的有关合同,受托人实际运用信托资金19,000万元,全部用于运城市广生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扩张直营店面及补充流动资金。
3.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信托账户信托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为5,585,397.81元,信托账户余额为5,089,406.80元。
4.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委托人对本信托计划无应付未付款项;本信托计划应付固有代垫款650,000.00元。
三、担保措施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托目的的实现和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受托人已安排有效的担保措施:
1、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运城星河湾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
2、山西斯瑞林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3、运城广生堂股东提供100%股权质押;
4、运城广生堂法人全亚锦及山西斯瑞林法人柴建军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5、实际控制人全亚林及董运秀夫妻两人共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将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除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各类信托单位的首个信托期间分配日为2013年12月21日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其他信托期间分配日为信托计划成立后每年的6月21日及12月21日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本次报告期间,未发生信托收益分配。
五、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杨韬担任信托执行经理。信托执行经理将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管理本信托计划。
六、 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 其它事项说明
华澳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到华澳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