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5月10日,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澳·昊澜集团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昊9号)”(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宣告成立。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
银行账号:3000526165000486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 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5月9日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截至2014年3月,资金使用方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46亿元,负债7.67亿元,资产负债率41.55%,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规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A类信托总规模不超过2.1亿元、B类信托单位总规模不超过2亿元。
2.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A类信托规模共募集信托资金20,300万元,B类信托规模共募集信托资金20,000万元,用于受让昊澜集团合法持有的京宝煤业和金丰煤业10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
3.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信托账户信托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为2,911,487.17元,信托账户余额为1,642,962.81元。
4. 截止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A类第一期信托单位已到期并完成本息的分配。
三、担保措施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托目的的实现和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受托人已安排以下有效的担保措施:
1.昊澜置业以其拥有的安阳迎宾馆一期8号楼项目在建工程及房产证号为“安阳市房权证文峰区字第00080547号至00080550号”的4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 昊澜置业以其拥有的安阳迎宾馆三期昊澜弘顶广场1#、2#、5#、6#、7#、8#楼在建工程及其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3. 丁国进为河南昊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项下所有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已签署并经强制公证。
4. 昊澜置业股东丁国进、郭晓玲及王勇以其合计持有的昊澜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将按照信托类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原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满3个月和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现收益分配的时间更改为每个自然季度末月的20日和信托计划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受托人已于2014年3月21日完成了期间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0,849,315.06元,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五、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王朝军、舒通担任信托执行经理。信托执行经理将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管理本信托计划。
六、 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 其它事项说明
华澳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到华澳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