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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1分配公告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30日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子计划一)》信托终止分配公告 一、天津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子计划一)(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5月23日信托计划终止,进行信托本金兑付及信托收益分配。 二、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严格按照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责任,以该信托资金4261万元用于出资组建天津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北方信托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经天津中兴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扣除相关费用,信托计划可分配信托本金及收益48,114,095.13元,100万元起点信托成立之日起至信托成立满16个月的期间内,税前预计收益率为年8.5%;信托成立16个月起至信托终止日,税前预计收益率为年10.5%。200万元起点信托成立之日起至信托成立满16个月的期间内,税前预计收益率为年9.2%;信托成立16个月起至信托终止日,税前预计收益率为年11.2%。300万元起点信托成立之日起至信托成立满16个月的期间内,税前预计收益率为年10.2%;信托成立16个月起至信托终止日,税前预计收益率为年12.2%。 五、信托计划终止,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以货币形式归属受益人所有。 六、北方信托将于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划入相应的信托合同中约定账户,请受益人及时查询,确认到账情况。 七、本信托计划终止及收益分配情况,可登陆北方信托网站(http://www.nitic.cn)查询或直接向北方信托咨询(咨询电话:400-020-1808)。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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