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首先感谢您参加“英大信托·山东新昕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了“英大信托·山东新昕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截至2014年5月30日推介期结束,该计划第一期共有自然人投资者59名,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8374万元。根据信托文件相关约定,2014年5月30日该信托计划第一期正式成立,信托资金按信托文件约定向山东新昕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企业日常运营周转资金。由借款人子公司山东省东方图书公司持有的东图大厦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0万-300万元(含),9%/年;300万以上,9.5%/年。本信托资金将自2014年5月30日计算信托收益。
我公司将本着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义务,尽最大努力做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如有其他事项,请致电咨询:010-51960309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