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富承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于2011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
截至2014年5月28日,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已经全部成为货币形式,符合信托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我司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决定于2014年5月28日提前终止本信托。
我司作为本信托受托人,将于本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托财产的清算。
特此公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