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信泽7号3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约定,截至2014年6月6日,该信托计划募集规模为2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信托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该信托计划已满足信托计划成立条件。
本期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于2014年6月6日全部划入潍坊东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
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保管人为招商银行济南分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