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依据《山东信托•恒硕13号(森城鑫)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信托•恒硕13号(森城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4年6月5日满足成立条件,现正式公告该信托计划成立并生效。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整。信托资金保管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