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12月6日,由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澳·长盈45号唯佳物流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并陆续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0,000.00元)。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向唯佳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并以唯佳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营运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
本公司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1010186800020730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在2013年3月3日至2014年6月3日信托季度内的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信托资金用于向唯佳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三)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截至本报告截止日,信托资金使用方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并已提交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 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实际募集信托资金人民40,000,000.00元,其中优先级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次级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
2. 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实际运用信托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元。
3. 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信托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01,725.00元;信托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78,413.36元。
4. 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至本报告日,本信托对外应付固有代垫款项1,000元,委托人对本信托无应付未付款项。
三、担保措施落实情况
为充分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司已安排有效的担保措施。
本信托计划设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所示:
1.关联公司唯通供应链、唯佳全球快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唯佳集团实际控制人应航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3.本项目次级资金对优先级收益作补足承诺。
四、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季度内,共分配信托利益人民币787,500.00元。
五、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蔡培厦担任信托执行经理,信托执行经理将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管理本信托。
六、 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 其它事项说明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联系受托人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