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产品推介信息
信托计划名称:中信国企1号东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信托受益权不分类、不分级,可分期成立。
投资金额:单笔认购金额100万元起,并按照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认购金额低于300万元(不含)需要预约登记;认购300万元(含)以上可以直接签约(金额优先,同等金额下时间优先)。
推介期间:2014年6月18日起满一个月,受托人可根据资金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推介期。
预计成立日期:推介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立。
信托期限:18个月
预期收益率:认购300万元(不含)以下,收益率预计最高不超过8.3%/年;认购300万元(含)以上,收益率预计最高不超过9%/年。
信托利益分配: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到期终止或提前终止时,向受益人返还信托本金并分配剩余信托收益。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云南省第三大国有企业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煤化工集团”)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煤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云南煤化工集团为省属特大型骨干国企、中国企业500强,其各项经营业务及掌控资源处于云南省领先地位。截至2013年末云南煤化工集团总资产规模接近700亿元,营业收入达253亿元,经营性现金流超过250亿元,公开市场评级AA,在册员工超过5万人。
东源煤业高管(董事长、总经理等)及云南煤化工集团内部员工认购本信托计划受益权比例不低于总份额的10%。
保障措施:云南煤化工集团及云南东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煤电”)作为共同债务人,对贷款偿还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自然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http://www.ecitic.com)进行信息披露。
风险提示:
本信托产品存在投资损失风险,投资损失风险由受益人自行承担,受托人对投资本金和/或收益不负有补偿、兑付义务。投资者(委托人/受益人)在做出购买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并与受托人的从业人员充分沟通,在充分理解本信托计划相应信托受益权风险和评估自身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项目特别风险提示:本信托计划向东源煤业发放的信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可能面临债务人东源煤业及共同债务人云南煤化工集团和东源煤电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信用风险,将对信托利益兑付时间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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