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郑州国家动漫基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9月27日正式成立,实际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280,000,000.00元)。
根据项目资金安排,融资人已于2014年5月26日提前回购部分项目收益权本金1.75亿元,现融资人申请提前支付全部剩余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本金壹亿零伍佰万元整(¥105,000,000.00)及对应的当期回购溢价款,当期回购溢价款计算天数为自2014年3月27日(含)至2014年6月27日(不含)之间的天数。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为充分保障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同意融资人此次提前支付行为。目前,上述部分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本金及其对应的当期回购溢价款已经收取至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专户。
依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可根据信托财产情况自主决定提前或延迟分配信托利益,现受托人为充分保障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起见,决定于2014年6月27日(不含)前以融资人提前支付的回购价款本金及其对应的当期回购溢价款向委托人/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即对应上述款项,此次信托利益包括部分信托本金壹亿零伍佰万元整(105,000,000.00元)及其对应的当期信托收益。
1、此次信托利益分配包括部分信托本金及其对应的当期信托收益,其中,“当期”指上次分配日(2014年3月27日,含)至此次分配日(2014年6月27日,不含)之间存续期,具体为3个月;
2、此次部分信托本金分配后,本信托提前终止。
特此披露。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