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中铁信托•丰利1218期大连银行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于2014年5月31日信托计划期满结束。对本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我司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我司现对本信托计划进行本金和第2年信托收益的分配,其分配方案为:
信托合同约定的本信托计划存续第2年的受益人预期年收益率为:
投资金额为10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的预期年收益率为6.4%;
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含)—299万元的投资者的预期年收益率为8.1%;
投资金额为300万元(含)及以上的投资者的预期年收益率为8.5%。
结合信托收益情况,本信托计划分配受益人利益情况为:
分配本金为¥75,000,000.00元,分配收益¥6,162,380.00元。
根据信托合同相关约定,我司已于2014年6月3日将上述分配方案的资金划入受益人账户,请各受益人及时查收。各受益人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www.crtrust.com了解该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其他需求,请联系我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电话:028-87798888,028-86277999)。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