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2年9月26日,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谷•德润逸生珠宝经营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一期)”依法成立,2012年10月18日,“金谷•德润逸生珠宝经营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二期)”随后成立,信托期限30个月(本信托计划的两期信托单位的期限分别自其成立之日起计算,终止时间与本信托计划的终止时间相同,即两期同时终止),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一期募集10,090万元,二期募集14,910万元)。本公司作为受托人,现将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6月26日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信托计划概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德润逸生珠宝经营收益权投资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0万元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9月26日
4、信托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30个月,信托计划成立届满24个月后可提前终止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让北京德润逸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经营收益权
二、资金运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已按信托文件相关约定将全部信托资金2.5亿元用于受让北京德润逸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经营收益权。目前公司销售情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
三、保障措施情况
截止2014年6月26日,抵押物状况正常,保证人经营情况正常。
四、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已按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共计13,529,830.19元。
五、报告期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报告期内受托人对借款公司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借款公司的经营情况,目前借款公司经营、销售情况正常。
六、重大事项说明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七、声明
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愿就本报告书中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受托人负责解释。
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信托经理。
信托经理:王婧
电话:010-88088926
客服电话:010-88086686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