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08年8月26日发起成立了“中铁信托•鑫兰瑞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信托计划不承诺最低收益。中铁信托作为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现受托人就本信托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计划于2008年8月26日成立,规模8000万元,计划期限为8年。
二、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保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所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计划保管账户,由保管行进行保管、审核及执行资金划付事宜。
经纪券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范围:本信托计划可投资运用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可转债、权证、ETF以及认购新股等。
三、市场情况及信托计划投资管理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受托人严格审核投资顾问指令并依照指令将本信托计划资金投资运用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可转债、权证、ETF以及认购新股等。每次资金划入和划出运行正常,买入和卖出的交易指令完全按照《信托计划》、《托管协议》和《三方操作备忘录》规定的流程办理。
截止2014年6月30日,信托财产净值35,294,834.42元,计划单位净值2.7969元。
四、风险敞口的控制措施
1、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证券品种符合信托计划约定的投资限制。
2、本信托计划期末持有股票仓位在信托计划约定的控制比例范围内。
3、本期内信托计划按规定可止损。
4、本信托计划的交易对手中信建投一切运营正常,对本项目不构成风险。
五、信托计划最近情况
名称
中铁信托·鑫兰瑞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财产净值
35,294,834.42
计划单位初始净值
1.0000
计划单位净值
2.7969
估值时间
2014年6月30日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