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安徽大雄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4年1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拟募集信托资金17000万元,信托期限2年。本信托项目于2013年12月24日成立首期,信托资金人民币5660万元;2014年1月13日成立二期,信托资金人民币5890万元;2014年1月20日成立三期,信托资金人民币3240万元,合计1479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安徽大雄华东农贸食品城””特定资产收益权,融资人取得资金用于“安徽大雄华东农贸食品城”项目建设。信托期间,融资人每满3个月支付一次回购溢价款,到期支付回购款本金。
二、信托项目担保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㈠安徽大雄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安徽大雄华东农贸食品城二期部分房产、三期在建工程及四期土地使用权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㈡安徽大雄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美多夫妇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㈢湖北潜江大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㈣安徽大雄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本信托计划提供100%股权质押保证,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㈠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14,790万元支付给了融资人安徽大雄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㈡本季度,信托财产专户足额收到融资人支付的5,115,150.00元;
㈢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信托费用3,625,400.00元;
㈣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计划满一年及信托计划终止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并返还信托财产。
四、用款项目情况
㈠ 安徽大雄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其主体工程已完工,需后期的装修与周围环境的改善等,该项目前面直通南京市中心的滁宁快速路已可通车,但未正式启用。
㈡ 销售情况:暂未对外销售。
五、信托项目近况
㈠ 融资人安徽大雄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正常。
㈡ 保证人湖北潜江大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正常。
六、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信托经理:张敬春
Tel:4008120198
Fax:(0311)68050333
Email:jchun-zhang@hnai.net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