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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商业银行股权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季度管理报告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30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渤海信托·唐山市商业银行股权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成立,目前运行正常。现将截至2014年2季度末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4400万元,信托期限2年。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河北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盛泽房地产”)持有的唐山市商业银行4000万股股权收益权,融资人取得资金用于鹿泉市方台沟南支果岭湾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信托期间,盛泽房地产分期、每满3个月支付一次回购溢价款,到期支付回购款本金。

二、信托项目担保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㈠盛泽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万股股权(6.35%)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㈡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㈢盛泽房地产股东侯翠兰、陈继伟及法人雷铁显、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国明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已经签署;

㈣受托人、监管银行、盛泽房地产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对盛泽房地产的棕榈湾项目二期及果岭湾商铺的销售回款进行监管。

三、信托项目执行情况

㈠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人民币4400万元支付给了融资人盛泽房地产;

㈡本季度,信托财产专户足额收到盛泽房地产支付的回购溢价款1,555,522.22元;

㈢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财产专户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信托费用467,744.45元;

㈣本季度,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信托财产专户向受益人分配了首次信托收益4,462,219.16元;最后一次信托利益于信托计划终止时向受益人分配并返还信托财产。

四、用款项目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鹿泉市方台沟泄洪沟南支果岭湾段自小区穿过,本项目为结合该泄洪沟改造,根据小区规划建设小区南部水面景观。河道改线、与上下游连接已完成,正在进行堤坡防护及生物防护工程,橡胶坝、挡水堰、排水涵管、交通桥梁孔跨等水利建设工程。

五、信托项目近况

融资人盛泽房地产,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㈡ 保证人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盛泽房地产股东侯翠兰、陈继伟及法人雷铁显、河北盛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国明目前整体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良好。

六、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本信托合同相关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信托经理:王卫

Tel:0311-68050437

Fax:0311-68050338

Email:wwang@hnai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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