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金谷•沿海一号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一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12年7月30日,并于2014年6月30日提前终止。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金谷•沿海一号投资基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规模:一期规模为24,590万元,其中2012年7月30日募集成立金额13,710万元,2012年8月28日募集成立金额10,88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一期期限24个月(18个月后可提前结束)
4、受托人: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1100 1007 4000 5301 0426
二、信托资金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已按照约定全部用于向北京金谷沿海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沿海一号”)出资,成为沿海一号有限合伙人,由沿海一号投资于有良好发展前景、合理投资回报、明确退出渠道、健康现金流、且能确保收益兑付的优质项目。
2、信托计划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受托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信托事务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及时取得信托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三、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1、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货币形式向受益人分配。
2、分配情况
本信托计划收入主要来源于向沿海一号出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截至2014年6月30日,信托收益共计人民币70,406,166.66 元,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8,464.90元 ,信托支出共计15,795,200.23元(其中:支付保管费462,944.66元,受托人信托报酬15,314,772.59元,其他费用17,482.98元),受益人收益54,738,786.65元。
本信托计划合计分配的信托利益300,638,786.65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245,900,000.00元,信托收益54,738,786.65元。
四、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6月30日提前终止。
2、信托计划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和向受益人披露。
五、声明
受益人在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本信托计划信托经理雷小蓉。
Tel: 010-88087221
Fax: 010-88086825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