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发行山东信托·祥隆美格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祥隆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2.2亿元。根据SITIC·CMBC集字2013祥隆美格第2号贷款合同的规定,贷款发放期满12个月之后,征得受托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借款人据此提出提前还款申请。针对上述事项,受托人已于2014年7月9日发布预告(详情请见受托人公司官网)。现受托人于2014年7月14日,收到借款人提前偿还的全部本息,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受托人将根据SITIC·CMBC集字2013祥隆美格第1号信托合同的约定,在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按照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计算的预期信托利益,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 年 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