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4年3月31日,由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澳•长信47号昆明农投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并陆续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叁亿伍仟贰佰玖拾捌万元整(小写:352,980,000.00 元)。
本公司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泰和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16037051005626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在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6月30日信托季度内的事务管理事宜。
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一)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已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昆明盛世桃园实业有限公司享有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18亿元应收账款。
(三)自本信托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截至本报告截止日,信托资金使用方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截止至本报告日,本信托计划实际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352,980,000.00元。
2.截止至本报告日,实际运用信托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用于受让标的应收账款债权。
3.截止至本报告日,信托费用累计发生金额为人民币77,000.00元;信托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073.54元。
4.截止至本报告日,信托应付固有代垫77,000.00元,委托人应付未付款项0元。
三、担保措施落实情况
为充分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司已安排有效的担保措施:
1、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发债20亿,AA+评级)为昆明盛世桃园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溢价回购款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发债22亿,AA+评级)为昆明盛世桃园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溢价回购款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昆明农投为盛世桃源支付回购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4、盛世桃源以持有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18亿元应收账款进行转让登记;
5、昆明市财政局向昆明农投出具资金安排文件,按期支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偿还信托贷款本息。
四、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本信托季度未发生期间分配。
五、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阮吉永担任信托执行经理,信托执行经理将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管理本信托计划。
六、 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七、 其它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间,受托人对信托费用结构进行调整,不影响信托计划受益人权益。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联系受托人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