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
2014年3月28日,由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托人”或“国民信托”)发起设立的“贵州思州润峰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本信托计划共分四期发行。第一期信托期限自2014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28日,第二期信托期限自2014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2日,第三期信托期限自2014年4月4日至2016年4月4日,第四期信托期限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4日。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壹拾万元整(小写:199,100,000.00元)。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用于受让黔东南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南投资”)持有的贵州思州润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思州润峰”)100%股权收益权,黔东南投资按照合同约定溢价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
本公司为本信托计划设立了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3300 0123 5010 0048 78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在信托计划成立日至2014年6月30日自然季度内的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报告日,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黔东南投资持有的思州润峰100%股权收益权。
(三)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报告日,受托人及时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对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计划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截至本报告截止日,黔东南投资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并已提交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受托人没有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信托资金已经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运用,受托人本着对受益人负责的态度,审慎管理信托资产。
(二)信托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1.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99,100,000.00元。信托资金已全部用于受让黔东南投资持有的思州润峰100%股权收益权。
2. 截至2014年6月30日,信托财产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4,621.11元,回购价款人民币14,136,100.00元。
3. 截至2014年6月30日,信托财产专户累计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7,225,430.00元,法律顾问费人民币25,000.00元,信托报酬人民币4,977,500.00元。
三、担保措施落实等情况
为充分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受托人已落实下列担保措施:
(一)黔东南州凯宏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宏公司”)为黔东南投资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为:NT托字14-008-03-002)项下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思州润峰以其合法持有的9宗商住用地(面积总计:294,589平方米)为黔东南投资履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为:NT托字14-008-03-002)项下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三)黔东南投资以其合法持有的思州润峰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期间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分配信托利益。
五、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截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六、其它事项说明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按照本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您的受益人账户变更,请尽快联系受托人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特此披露。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