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2013年4月发行的天津信托?工商企业(中国租赁债权受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6月20日为委托人(受益人)分配2014年第二季度信托收益,现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共计募集信托资金20000万元,信托期限二年。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资金实行单独管理、单独运作、单独核算。并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受让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所对应的债权,受让资金全部用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总公司财务结构调整。信托期间,资金运作正常。
二、本季度分配受益人的信托收益单笔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6.74%计算。信托收益计算时间自2014年3月20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止。
三、受托人于2014年6月20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分配的信托收益直接划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敬请查收。
四、委托人(受益人)如欲了解运作和分配详情,可携带信托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受托人营业场所查询.
我公司将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为您提供安全、稳健的理财服务。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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