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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润德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说明书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09日

一、 产品要点

产品名称:英大信托•长春润德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发行机构: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起点:100万元人民币起,100万-300万之间不超过50份;300万元以上不受份额限制,均按照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推 介 期:2013年12月10 日至2014年 1月28 日,项目分期发售。一期推介期为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20日,根据资金募集情况可提前结束或延长。

发行规模: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

信托期限:2年

预期收益率:100万-300万(含)9%;300万以上10%。

资金运用方式:资金用于长春润德所承建的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支付以及其它流动资金需要。

投资收益的支付:1.信托计划成立后期满12个月时部分回购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支付1亿元的信托投资本金及预期投资收益至信托财产专户;

2.信托计划成立后满24个月时回购剩余债权,支付其余信托投资本金并按相同溢价支付投资收益至信托财产专户。

信托资金退出方式:

由长春润德到期回购信托计划投资标的,信托计划退出。

二、 风险保障措施

1.长春市建委与英大信托、长春润德三方签订《债权债务确认书》,确认应收账款债权有效;并对应收账款回款账户设立监管;

2.应收账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公示;

3.英大信托与长春润德签署应收账款投资及回购合同,约定信托到期后,长春润德以溢价方式回购标的债权;

4.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预估15.8亿,抵押率50.6%);

5.长春城开(信用评级AA+)为长春润德履行相关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6.长春市政府对英大信托出函确认其对长春建委授权签署三方债权债务确认书,并承诺在建委及润德支付不足时安排财政资金优先解决;长春润德承诺以其对市财政享有的城建投资计划10亿元在支付不足时优先补足。

三、 风险揭示

※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但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四、 认购流程

1、投资人请按拟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限内缴款至信托资金募集账户,缴款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或网银转账,转账时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户 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37001593010000909

2、英大信托根据“同时到账金额优先、同等金额到账时间优先”的原则通知投资人签订信托合同。投资人应提供:

自然人:认购资金转账凭证原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作为信托收益兑付账户的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机构客户:认购资金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托收益分配账户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英大国际大厦4层理财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4000-188-688转3

产品热线:010-51960340 / 010-51960309 / 010-519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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