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我公司设立的“英大信托-住总金润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3月29日成立,信托计划初始规模为7600万元人民币,信托计划余额为7220万元人民币。《英大信托-住总金润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第十九条约定:“住总金润置业(天津)有限公司根据《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合同》的约定行使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提前回购权利,并且全部回购价款支付完毕,信托计划即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期限内,如本信托合同中信托计划终止的条件成立时,信托计划终止。”
现根据信托文件约定,住总金润置业(天津)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3日提前行使回购权利,支付全部回购价款,因此本信托计划提前于2014年4月3日提前结束,我公司于信托计划提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