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托名称:明日之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5期信托单元(昀启)
2、信托期限:5年
3、成立时规模: 1060万元
4、开放日:每月5日
5、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于证券市场投资
6、保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证券经纪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顾问:上海昀启投资有限公司
9、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明日之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5期信托单元成立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发起设立的“明日之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第5期信托单元已于2014年7月23日正式成立,该期信托单元共募集资金10,600,000元。
云南信托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约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规范运作,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感谢您对云南信托的信任与支持!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