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托期限:3年
3、成立时规模:3550万元
4、开放日:本信托计划开放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后每季度末月25日,如遇节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于证券市场投资
6、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证券经纪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顾问:北京信复创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